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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外!号外!禁养区的区域划定及相关政策

作者:金宝贝     时间:2017-01-03

猪价持续上涨的同时,国家的环保政策也在持续加大,对于传统的养殖户来说无疑是一场优胜劣汰的竞争,尤其是关于禁养区的划定及猪场拆迁的政策不断落地,对畜禽养殖业的影响持续加大。当务之急,对于传统的养殖户来说,改变现有的养殖模式是重中之重,而金宝贝干撒式发酵床养殖无疑是养殖户首选的新型、生态养殖模式,更是响应国家走绿色、发展、可持续道路的明智之举。

那么,问题来了,很多养殖户还不明白到底那些区域会被划为禁养区呢?自家的养殖场会不会被划入禁养区的范围呢?北京华夏康源金宝贝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您普及关于禁养区的划定及相关政策。

一、禁养区的划定区域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自然保护区; 

3、风景名胜区; 

4、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建设养殖场的区域。 

二、近年“禁养区”相关政策一览

1、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是国家第一部专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规性文件,明确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条例》明确了禁养区划分标准、适用对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激励和处罚办法。

2、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环保法》明确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水十条”,明确要求,要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4、2015年8月,农业部发文,要求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禁养区划定工作,及时报送禁养区划定情况。

5、2015年11月,农业部出台《关于促进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布局调整优化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主产县要制定生猪养殖规划,合理划定适宜养殖区域和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区域。禁养区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时限要求,由地方政府依法关闭或搬迁生猪规模养殖场,引导生猪养殖向非超载区转移。

6、2016年5月,国务院发布“土十条”,要求明确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7、2016年11月,环保部、农业部发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将作为后期全国各地划定禁养区的依据。文件要求禁养区划定完成后,地方环保、农牧部门要按照地方政府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助做好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已有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

8、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2017年底前,各地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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